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设计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年度、****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至少承接过1项内河**吨级及以上且投资额不低于2.5亿元类似航道工程的设计项目。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详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 组成的母公司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 ,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 的名义计算; 3、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查)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的建设规模,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业主或运营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职务,仅按一项业绩进行计算; 5、业绩的时间认定: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查)时间满足“近5年”为准,“近5年”指****年1月1日至递交截止时间; 6、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有两家或以上且分工明确的,该业绩中航道工程的设计工作全部由本项目投标人承担,视为满足业绩要求;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未体现联合体工作分工的,应补充联合体分工协议进行证明。 7、本项目中的类似航道工程是指:新建航道以及为改善航道条件而进行的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工程。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未被列为D级; 9、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他材料”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 **、投标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所注册执业单位应为投标单位。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港航相关专业)。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总平面图布置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结构设计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港航相关专业) | 河床演变分析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港航相关专业) | 工程水文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港航相关专业) | 概预算分项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详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近年财务状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报价清单汇总表、设计费计算表、技术文件。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 7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设计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9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年度、****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至少承接过1项内河**吨级及以上且投资额不低于2.5亿元类似航道工程的设计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详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 组成的母公司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 ,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 的名义计算; 4、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查)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的建设规模,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业主或运营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职务,仅按一项业绩进行计算; 6、业绩的时间认定: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查)时间满足“近5年”为准,“近5年”指****年1月1日至递交截止时间; 7、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有两家或以上且分工明确的,该业绩中航道工程的设计工作全部由本项目投标人承担,视为满足业绩要求;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未体现联合体工作分工的,应补充联合体分工协议进行证明。 8、本项目中的类似航道工程是指:新建航道以及为改善航道条件而进行的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工程。 | **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未被列为D级。 9、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他材料”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 **、投标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 | 主要 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①高级工程师; 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所注册执业单位应为投标单位。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高级工程师(港航相关专业)。 3、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 ** |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 1、总平面图布置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高级工程师。 2、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高级工程师。 3、工程结构设计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高级工程师(港航相关专业)。 4、河床演变分析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工程师(港航相关专业)。 5、工程水文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工程师(港航相关专业)。 6、概预算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 7、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 **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 | 设计工期 | 投标函未填报设计工期,或填报的设计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 质量目标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的规定。 | **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 **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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