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新建北京动车段工程遗留甲供物资(动车设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DCTP-***)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建北京动车段工程遗留甲供物资(动车设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南工程项目管理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动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DC**包,包件名称:牵引电机试验设备;
DC**包,包件名称:安全监控系统;
DC**包,包件名称:部件清洗设备;
DC**包,包件名称:卡套预装机;
DC**包,包件名称:电动加砂车。
交货期为:****年1月至工程结束;
交货地点:北京大兴区。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各包件专用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公告附表。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
3.1.3 本项目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注册后查看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年1月3日 **:**至****年1月8日 **:**(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牵引电机试验设备:***元、安全监控系统:***元、部件清洗设备:***元、卡套预装机:***元、电动加砂车:***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年1月**日 **:**,地点为京南工程项目管理部一楼第四会议室(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西路永兴庄北)。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8.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 jnxgwzb@***.com 。
8.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 jnxgwzb@***.com ,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8.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行核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谈判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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