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华侨丽景写字楼”室分转供电协议续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转直接采购公示
“华侨丽景写字楼”室分转供电协议续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华侨丽景写字楼”室分转供电协议续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华侨丽景写字楼”室分转供电协议续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号“华侨丽景写字楼”,室分转供电协议续签。原合同(HLHEA2注册后查看6AGN**)供电方“哈尔滨顺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价0.8元/度,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经双方谈判, 续签合同电价0.8元/度,有效期5年。
注:上次结算时间为****年8月**日,电表结算至7注册后查看7度,****年9月**日经双方共同核对电表合计8注册后查看3度,新增1注册后查看6度,电价0.8元/度,产生欠费****.8元。本次合同以实际签字日期开始生效,有效期5年。考虑到之前的欠费,故合同框架金额为****元/年*5年+****.8元=5注册后查看7.8元。预估框架金额为5注册后查看0元。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