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2024年长益公司财产一切险、现金险及公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湖南省
公告内容
****年长益公司财产一切险、现金险及公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补遗书
(第**号)
各潜在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2.2 条款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补遗。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评审办法前附表的修改
评审办法前附表中3.3(1)商务评分标准中企业偿付能力评分标准中“供应商财险总公司****年三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要求”修改为“供应商财险总公司****年四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要求”,“提供供应商财险总公司****年三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财险总公司公章”修改为“提供供应商财险总公司****年四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财险总公司公章”。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1 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