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超声诊断仪)第7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FWHZ0注册后查看8
二、项目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超声诊断仪)第7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号火炬广场北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陆万元整(¥9注册后查看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品牌:GE 规格型号:Vivid iq 数量:1套 单价:9注册后查看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勇(组长)、徐国庆、颜玉明、夏秀龙、张尚坤、任永凤、李娜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代理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壹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号4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6注册后查看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亳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超声诊断仪)第7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市辖区希夷大道西侧
联系方式:****-5注册后查看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A座**楼****室
联系方式:****-6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自立
电话:***注册后查看****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