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霸州桥梁厂土地闲置认定基本情况
审批项目
河北省
公告内容
霸州桥梁厂土地闲置认定基本情况 |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 | ||||
霸州桥梁厂土地闲置认定基本情况 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霸州市成立铁道部第三工程局二处霸州桥梁厂,项目坐落在霸州市岔河集乡武庄村主要生产预制京九铁路使用的铁路梁。在****年,中铁三局二公司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该宗地使用权,证号为:霸国用(****)年第0注册后查看9号,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注册后查看9.**平方米。该地块上已建设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占地1注册后查看3.**平方米,剩余地块未建设面积为9注册后查看6.**平方米。为了进一步盘活企业存量土地资源,该公司拟利用该地块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后经查询,现地块由于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由原工业用地改变为绿化用地了,已不能办理规划建设手续继续使用。 经了解和企业提供的资料表明。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目前项目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因项目地块规划调整造成无法按原用途建设。 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的规定,该地块已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不满足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符合闲置土地认定,按上述原因该宗地为政府原因(其他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