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兰州工业学院
部分房屋及场所出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GGZJY2注册后查看0**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兰州工业学院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兰州工业学院部分房屋及场所出租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方:兰州工业学院
交易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方式 | 出租 年限 | 起始价 (元/月/㎡) | 加价幅度(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用途 |
1 | 校区二号学生公寓群房龚家坪东路1号—** | **.** | 网络 | 3 | **.9 | ** | **** | 不得从事餐饮、易燃易 爆危险品、 腐蚀品、歌 舞剧院娱乐、空气和 噪声污染及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或高校周边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 ***; |
2 | 校区二号学生公寓群房龚家坪东路1号—** | **.** | 网络 | 3 | **.9 | ** | **** | |
3 | 校区二号学生公寓群房龚家坪东路1号—** | **.8 | 网络 | 3 | **.9 | ** | **** | |
4 | 校区二号学生公寓群房龚家坪东路1号—** | **.** | 网络 | 3 | **.9 | ** | **** | |
5 | 校区二号学生公寓群房龚家坪东路1号—** | **.** | 网络 | 3 | **.9 | ** | **** | |
6 | 校区二号学生公寓群房龚家坪东路1号—** | **.** | 网络 | 3 | **.9 | ** | **** | |
7 | 校区二号学生公寓群房龚家坪东路1号—** | **.8 | 网络 | 3 | **.9 | ** | **** | |
8 | 校区二号学生公寓群房龚家坪东路1号—** | **.4 | 网络 | 3 | **.9 | ** | **** | |
9 | 校区二号学生公寓群房龚家坪东路1号—** | **.6 | 网络 | 3 | **.9 | ** | **** | |
** | 校区综合教学楼群房龚家坪东路1号—** | **.3 | 网络 | 3 | ** | ** | **** | |
** | 校区商店龚家坪东路1号—** | **.** | 网络 | 3 | **.8 | ** | **** | |
** | 校区商店龚家坪东路1号—** | **.** | 网络 | 3 | **.8 | ** | **** | |
** | 校区商店龚家坪东路1号—** | **.** | 网络 | 3 | **.8 | ** | **** | |
** | 校区商店龚家坪东路1号—** | **.** | 网络 | 3 | **.8 | ** | **** | |
** | 大学生活动中心负一层4区 | ***.** | 网络 | 3 | **.4 | ** | **** | 超市 |
** | 图书馆一层 | ** | 网络 | 3 | ** | ** | **** | 超市 |
** |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 | **.5 | 网络 | 3 | ** | ** | **** | 药店 |
** |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辅助用房1 | **.9 | 网络 | 3 | ** | ** | **** | 眼镜店 |
** |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辅助用房2 | ***.** | 网络 | 3 | ** | ** | **** | 快递 |
** |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套间3 | **.5 | 网络 | 3 | ** | ** | **** | 快递 |
** |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库房1 | **.** | 网络 | 3 | ** | ** | **** | 打字、复印 |
** |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库房2 | **.5 | 网络 | 3 | ** | ** | **** | 水站 |
** | 学生公寓A3-*** | ** | 网络 | 3 | ** | ** | **** | 理发店 |
注:1-**标的物不得从事餐饮、易燃易 爆危险品、腐蚀品、歌舞剧院娱乐、空气和噪声污染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高校周边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
**-**标的物不得改变现有经营项目。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
租期3年,合同1+1+1签订,租金按合同分年度支付,签订合同**日内一次性缴付年度租金。
(三)踏勘现场
意向受让方可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七里河校区,吴亮***注册后查看****;新区校区,王岩***注册后查看****。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曾放弃**-**标的物的受让方,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交易公告时间
****年**月**日0时至***5年**月4日**时。
(二)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年**月**日0时至***5年**月4日**时。
2.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交易一网通办”,进入“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网址:https://gxpt.ggzyjy.gansu.gov.cn/accounts/login
(2)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选择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sjfz.ggzyjy.gansu.gov.cn:1注册后查看4/?ticket=&authCode=&platformCode=#/login
3.报名材料
(1)交易申请表
(2)资格证明文件:
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②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③保证金打款凭证。
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②****年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企业财务报表),此材料需加盖意向受让方单位公章;
③保证金打款凭证。
(三)资格审核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年**月**日至***5年**月5日(工作日上午8:**-下午5:**)。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3分钟。本次转让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二)交易时间:****年**月6日9:**开始
(三)交易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选择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sjfz.ggzyjy.gansu.gov.cn:1注册后查看4/?ticket=&authCode=&platformCode=#/login
六、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竞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受让方资格,成为受让方。
七、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式
(一)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
户***;***;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时,选择公告中规定的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保证金子账号,于****年**月**日0时至***5年**月4日**时止,报名的交易主体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缴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出具通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
八、转让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转让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受让方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受让方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转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租赁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经转让方确认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与国有资产交易价款收入一并上缴省财政。转让方违约的,请与兰州工业学院监督部门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7,***注册后查看****。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遵循以下条款:
1.受让方在校内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均不得高于学校周边市场价。
2.受让方须接受兰州工业学院日常监管,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院师生的正常生活。
3.受让方不得转租、分租、转让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不得改变标的物用途。
4.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必须收回房屋、场地的,受让方应无条件退租,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损失。
5.经营期内,受让方擅自停止或退出经营的,受让方承担所有的损失。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晏成明 ***;***;郑晶君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号
技术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主体信息注册咨询电话:****-4注册后查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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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交易申请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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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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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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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 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兰州工业学院 部分房屋及场所出租 | ||
标的名称 | ||||
意向受让方信息 | 企业名称 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意向受让方需要对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情况作出承诺) 承诺事项:本企业/个体工商户/本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我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将承担信息不实产生的责任。 ***;申请人:(公章/签名)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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